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相關(guān)規定,對下列擬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請進(jìn)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個(gè)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3日起),如對所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嘉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或平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shū)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號(聯(lián)系電話(huà):0571-******,郵編:310007);
嘉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嘉興市洪興路253號(聯(lián)系電話(huà):0573-******,郵編:314000);
平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平湖市東湖大道617號(聯(lián)系電話(huà):0573-******,郵編:314200)。
項目名稱(chēng) | 用海申請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類(lèi)型 | 用海方式 | 變更用海面積 | 續期年限 | 立體分層設權 |
嘉興港獨山港區A區9號泊位 | ******有限公司 | 獨山港區中南側海域 | 交通運輸用海/港口用海 | 透水構筑物 | 2.2107公頃 | 29年 | 碼頭引橋用??臻g層為水面,高程范圍為碼頭引橋設計底高程(1.1m)至碼頭引橋設計頂高程(8.0m)。 |
港池、蓄水 | 10.2233公頃 |
平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