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我機關于2026年2月24日已受理你單位員工田茂維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申請人陳述其于2025年7月25日在貴陽經(jīng)開區(qū)美的璟悅風華15號地塊項目工地運磚過程中,不慎被磚塊砸傷右腳。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guī)定,我機關向你單位下達了筑工認受字〔2026〕******號《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和筑工認舉字〔2026〕******號《認定工傷舉證通知書》,因無法直接及郵寄送達貴單位,現(xiàn)采取公告送達。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30日后視為送達。如你單位認為田茂維與你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或者認為此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請你單位自本公告屆滿之日起15日內提供書面證據(jù)。逾期不舉證的,我機關將根據(jù)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及我機關所調查的證據(jù),依法作出認定結論。
聯(lián)系電話:(0851)******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