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長(cháng)江公路大橋、秋浦河大橋2025-2027年度供配電、照明系統代維及池州中心供配電系統搶修項目評審工作已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現將結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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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標候選人及其相關(guān)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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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名稱(chēng) |
綜合得分 |
預期成交價(jià)(元) |
推薦意見(jiàn) |
******有限公司 |
84.85 |
******.00 |
第一成交候選人 |
******有限公司 |
76.58 |
******.28 |
第二成交候選人 |
******有限公司 |
75.08 |
******.00 |
第三成交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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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否決投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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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w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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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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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異議
******管理中心(池州市永明路399號)提出質(zhì)疑。電話(huà):0566-******。
書(shū)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異議人名稱(chēng)、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
(二)被異議人名稱(chēng);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shí);
(四)相關(guān)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xiàn)索和相關(guān)證明材料。
書(shū)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lián)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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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二)異議事項含有主觀(guān)猜測等內容且無(wú)充分有效證據的;
(三)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wú)法提供合法來(lái)源渠道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jìn)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采購活動(dòng)的正常進(jìn)行。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管部門(mén)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wú)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供應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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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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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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