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交變更舉辦者和變更名稱(chēng)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jìn)法》及相關(guān)法律、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示。
擬變更事項基本情況
公示時(shí)間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
******教育局反映情況或問(wèn)題。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shí)姓名、聯(lián)系地址或電話(huà),以示負責,反映情況和問(wèn)題須實(shí)事求是、客觀(guān)公正。我局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況將嚴格保密,并認真調查核實(shí)。
************辦公室。
******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