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中“第1.4費用承擔”中1.4.3項修改為:1.4.3本次代理服務(wù)費按以下標準向個(gè)入圍單位收?。?標段:13700元/家;2標段:5500元/家;3標段:24000元/家;4、5標段:6800元/家。其余內容不變,本次補遺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開(kāi)標時(shí)間不變。 ******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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