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江區長(cháng)青村鄉村振興產(chǎn)業(yè)示范園區暨美麗鄉村建設項目 —配套功能區工程施工 / 標段補遺書(shū)(01)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溫江區長(cháng)青村鄉村振興產(chǎn)業(yè)示范園區暨美麗鄉村建設項目—配套功能區工程施工 / 標段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根據招標文件的約定,本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1條款招標范圍:“工程質(zhì)量達到國家及地方現行驗收合格標準”更正為:“本項目設計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示范圍的全部施工內容”。
2、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條款質(zhì)量要求:“本項目設計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示范圍的全部施工內容”更正為:“工程質(zhì)量達到國家及地方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3、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作調整,請各位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各潛在投標人未自行下載本工程所有補遺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潛在投標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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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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