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玄武區(qū)科技人才項目評審輔導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蘇省陽光交易平臺(網(wǎng)址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2月9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編號:ZB******ZC00264
1.2項目名稱:2026年玄武區(qū)科技人才項目評審輔導項目
1.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預算金額:19萬元
1.5最高限價:19萬元(所報的價格不得超過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預算金額、最高限價,超過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1.6采購需求: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
1.7合同履行期限:為提升玄武人才競爭力、科技競爭力、產(chǎn)業(yè)競爭力,大力集聚海內外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特舉辦2026年玄武區(qū)科技人才項目評審輔導工作。具體需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1.8行業(yè)劃分: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1.9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10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或監(jiān)獄企業(yè)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財務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供應商根據(jù)履行采購項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1繳納稅收的憑證;2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jù)),依法享受免繳、緩繳的,提供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無
2.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2.3 采購人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無。
2.4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網(wǎng)站在線打印,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2.5 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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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時間:從2026年1月28日到2026年2月4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3.2 獲取具體方式:
凡有意參與者,請于獲取時間內(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江蘇省陽光交易平臺(網(wǎng)址為:******)按照要求進行實名會員注冊、完善相關信息及選擇項目。
參與者首次登錄平臺前,須前往平臺免費注冊,注冊成功且完善相關信息后,可以及時參與平臺上所有發(fā)布的項目。
參與者應充分考慮平臺注冊、信息檢查、資料上傳、費用支付所需時間,參與者必須在獲取時間內完成支付,否則將無法保證獲取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文件的,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接收其響應文件。
平臺網(wǎng)站首頁“幫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冊,參與者可以下載并根據(jù)操作手冊提示進行注冊、登錄等操作。供應商平臺咨詢電話:******(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聯(lián)合體響應(如允許)的,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指定牽頭人,并授權其以自身名義在平臺辦理注冊、下載文件、繳納保證金等手續(xù),其在平臺的辦理行為,對聯(lián)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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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截止時間:2026年2月9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
4.2 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南京市鼓樓區(qū)清江南路18號鼓樓創(chuàng)新廣場D棟11樓3號開標室。
4.3供應商應提供響應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貳份),所有響應文件均應密封后遞交,同時應提供電子版響應文件壹份(電子版須為響應文件正本加蓋公章、簽字后形成PDF掃描件,掃描件內容應與紙質響應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盤形式(單獨封裝)、隨紙質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當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電子版文件用于輔助磋商和平臺存檔,供應商需承擔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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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時間:2026年2月9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
5.2 地點:南京市鼓樓區(qū)清江南路18號鼓樓創(chuàng)新廣場D棟11樓評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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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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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補充事宜
7.1本項目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fā)布公告。
7.2供應商應當從采購代理機構合法獲得本項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請按“項目”獲取磋商文件,按“項目”開啟、磋商。
7.3?勘察現(xiàn)場或答疑:無。
7.4政府采購信用承諾
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規(guī)定,參加南京地區(qū)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出信用承諾。供應商應盡早做好承諾工作,點擊“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wǎng)”首頁(******/)‘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系統(tǒng)鏈接打開系統(tǒng)頁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錄(未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點擊‘供應商注冊點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冊),然后在“信用記錄”模塊頁面點擊“信用記錄打印”下載本單位《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隨響應文件一并遞交。
在政府采購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供應商只需提供書面《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即可替代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jīng)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jiān)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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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南京市玄武區(qū)科學技術局
聯(lián)系人:丁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8.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趙嫻宇
電 ???話:025-******
電子郵箱:******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qū)清江南路18號鼓樓創(chuàng)新廣場D棟10樓1001室?
8.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趙嫻宇
電話:025-******?
九、本項目為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內控采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