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湛江基地項目一期改建工程臨時(shí)圍擋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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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湛江基地項目一期改建工程臨時(shí)圍擋項目******委員會(huì )評審確定了本項目的中標候選人?,F按規定將中標候選人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shí)間從2025-07-29至2025-08-01止),具體如下:
中標候選人 |
第一候選人 |
第二候選人 |
第三候選人 |
單位名稱(chēng)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標總報價(jià)(元) |
396189.18 |
410595.61 |
438000.00 |
項目經(jīng)理姓名 |
陳康保 |
謝海波 |
姚澤凱 |
工期 |
30日歷天 |
30日歷天 |
30日歷天 |
江西省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未按招標文件第二章“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人員配備資格最低要求)”提供材料負責人楊玉琳投標截止時(shí)間前半年內連續3個(gè)月的社保管理機構的證明材料及未按招標文件第七章“附5:材料負責人簡(jiǎn)歷表”要求提供身份證、投標截止時(shí)間前半年內連續3個(gè)月的社保管理機構的證明材料,不符合招標文件第三章1.1 初步評審標準前附表第3.1.2項資格審查標準人員配備資格最低要求,初步評審不通過(guò),作無(wú)效投標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shí)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shū)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dòng)。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10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shū),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mén)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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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受理部門(mén)******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 系 人:周工 ****** ;郵箱:******
鄧工 ****** ;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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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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