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中標結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07月21日——2025年07月24日)
項 目 名 稱(chēng) |
重慶軌道交通工作車(chē)專(zhuān)業(yè)物資采購項目B25Q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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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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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有限公司 |
聯(lián)系電話(hu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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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
******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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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軌道交通工作車(chē)專(zhuān)業(yè)物資采購項目B25Q1-011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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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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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候選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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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中?標?人 |
******有限公司 |
中標金額(元)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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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huì )信用 代碼 |
************2R |
組織機構代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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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受理部門(mén) |
******有限公司法務(wù)合約部 |
聯(lián)系電話(hu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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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有限公司(單位公章) |
招標代理機構: ? ******有限公司(單位公章) |
備注:
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中標結果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由招標人及其招標代理機構答復;對答復不滿(mǎn)意的,才能向有關(guān)行政部門(mén)投訴。投訴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dòng)投訴處理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號)執行和《關(guān)于印發(fā)<重慶市招標投標活動(dòng)投訴處理實(shí)施細則(修訂)>的通知》(渝公管發(fā)〔2021〕54號)執行。
2、項目如劃分多個(gè)標段(合同包)的,應按不同合同段分別填寫(xiě)“標段(合同包)名稱(chēng)”、“中標候選人及排序”、“中標人”。自行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一欄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