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中: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shí)間(投標截止時(shí)間,下同)為?2025?年?08?月?12日?09?時(shí)?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shí)間前通過(guò)“E招冀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遞交至“E招冀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變更為: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shí)間(投標截止時(shí)間,下同)為?2025?年?08?月?07日?09?時(shí)?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shí)間前通過(guò)“E招冀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遞交至“E招冀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其他內容不變。